【合同诉讼】即时清结之交易与未约定履行期限之交易的诉讼时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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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    【合同诉讼】即时清结之交易与未约定履行期限之交易的诉讼时效

    即时清结的交易因是即时清结,本身就无须再约定履行期限,其在合同成立时即开始履行合同,因此,即时清结的交易从合同成立时起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。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,应从权利人第一次主张权利时起计算诉讼时效,有宽限期的,从宽限期届满时起计算,若再次主张权利,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。

    审判实践中,口头合同因无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详细内容,尤其是履行期限的约定,从而导致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争议较大。笔者主张,在这种情况下,应由主张权利方承担举示关于履行期限约定的证据,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,并且按交易习惯也难以处理时,应认定为即时清结的交易,从合同成立时起开始、计算诉讼时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