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思县新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某、韦某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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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思县人民法院

民事一审判决书

合同纠纷(2020)桂0621民初1121号

原告:上思县新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,住址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明江南岸新区明江新城****住宅楼附楼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21MA5KD8M23K。
法定代表人:丁照明,该公司总经理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陆雅欣,该公司经理。
被告:刘某,女,壮族,,住址广西上思县
被告:韦某,男,壮族,,住址广西上思县
案由:合同纠纷
适用程序:简易程序
立案日期:2020年9月3日
开庭日期:2020年9月25日

审判员宁海珊
法官助理常瑞奖
书记员陈晓晓

2020-12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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